2014.06.13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央音乐学院的委托,对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雨水回收处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1.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雨水回收处理项目
2.招标编号:1441STC40315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规定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原有花棚拆除清运(约200平米)、雨水回收池、雨水回收管线连接、循环水喷泉。
5.建设地点: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校内(北京市丰台区方庄方群园一区2号)。
6.建设规模:雨水池容积为约60立方米。
7.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
8.投标人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外地企业须具有进京备案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获取招标文件:即日起每天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含图纸)每本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按下述招标机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40315标书款”字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报名单位。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1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11.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
12.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13.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派其委任的本项目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并签字确认,投标人须承担因未送达或未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招标人名称:中央音乐学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联系电话:010-66413708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100080
联系人:刘姗姗、陈俊
联系电话:010-62688248、62688251
传真:010-62688250
开户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账号:335056037575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