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1
绍兴市群英小学花坛绿化改造工程拟向社会公开招标,为保证质量,控制造价,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内容
1.新建花坛一个,绿化景观改造(详见效果图)。具体按招标单位提供的报价单报价。
2.本工程预算价约为5万元。工期20日历天。
3.合同形式:包工包料,固定总价。
二、投标资质
具有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为工程师。
三、评标方式
1.限价范围内直接最低价中标。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出现相同最低价时,则采用抽签的办法最后确定中标单位。对不中标者不作解释。
3.投标单位在接到学校中标通知书后,2天内到学校签订合同,进场组织施工于7月初,逾期将取消中标资格,学校有权终止该标,并有权选择其他有资质的单位按中标价施工,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投标时间及标书要求
1.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有意向的投标单位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后根据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二份(正副本各一)。
2.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章)。
(2)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盖章)。
(3)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4)投标函、报价单(盖章有效)。
(5)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封口处盖投标单位章。
4.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4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30 ,地点:群英小学总务处。 投标时随带投标保证金 5000 元(现金)、企业介绍信。否则不接受投标文件。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5.开标时间:2014年6月27日下午1:40地点:群英小学会议室。
6.招标活动中若出现投标者有串标行为的,招标单位有权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
五、服务要求及付款方法
1.必须严格按校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和苗木清单,标准种栽。苗木必须严格按照清单中规格数量、标准和图纸要求供货。若发现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投标报价的单价含材料采购及运输费用、种植养护费用、包活费用、管理费用、税金等一切费用。结算时单价不变,数量按实结算。
3.本次招标的绿化工程,中标方必须养护12个月,待全部苗木成活后再移交给招标单位。在养护期内死亡的苗木,投标方应无偿补栽好,对补栽的绿化保活期仍为12个月。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80%,养护一年正式移交后付清20%的余款,但对补栽部份的绿化款,应按投标单价折算成合计,款项在12个月保活期满后支付清。
5.支取工程款需提供绍兴市地税一、二分局或天鹰事务所提供的建筑业发票。
六、其他
1.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可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到校实地踏勘、咨询。
2.本公告作为投标、评标签订合同的依据,在实际施工中要求各投标单位考虑不破坏周边已完成的土建工程及周边居民休息、安全和渣土外运时交通等问题;
3.黄土经雨淋三个月后厚度不少于 15cm 。以后不再有泥土不够而作价格调整,验收时必须清理完周边的黄泥等污染。
4.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或无能力施工,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5.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转包给别人,否则校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招标单位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全部负责。中标单位要精心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全责。
7.中标单位施工时必须做好防护工作,并事先了解绿化处建筑、植物、设施等情况,确保完好无缺,如有损坏,须恢复原样。
七.未尽事宜由中标者与校方协商解决。
联系人:陶老师,联系电话:13033697187
地址:袍江工业区马山镇姚家埭村(三江路与海南路交叉口以南100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