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6
标段编号: NLS140199-01SG
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建设项目 开发区宁高高速东侧花前路绿化景观工程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溧发改审[2014]221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497.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497.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抽签法。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 开发区宁高高速东侧花前路绿化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 开发区宁高高速东侧
3、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4、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 其他
6、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 497.00万元
8、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清单编制范围
10、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12800 m2;造价:472.398 万元。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2014年7月16日 至 2014年7月23日 止,上午 08:3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4:00 分至 17:30 分,在 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 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 溧水县后巷10号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 受理报名。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信用管理手册(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备注:一、职称证上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提供职称证原件;二、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但是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原件;三、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且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从事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资历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由职称评审所在地职称评审部门所出)并放入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1年(2013年7月-2014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验证码)】、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非溧水区企业需到溧水区建管站办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由原发证机关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公证件无效)。
六、评标细则:
使用抽签确定法。在投标申请人中抽取前六名进行资格审查,如到场的投标申请人不足6家,应当全部进行摇号排序。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本标段采用抽签确定法。
八、其他:
1、投标保证金(1)交纳方式: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网银)。(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县招标办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2、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取得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职称(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书内容)。
3、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原件、《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外地企业需携带《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原件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时以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的形式按中标价10%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完成合同工程量50%后退还50%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本标段资格审查方法:由于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已废止,所以本标段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也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执行。
7.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中国招标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4/7/16 8:30到2014/7/23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开发区团山西路8号 招标人邮编: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宗超 招标人联系电话:18602538866
招标代理机构: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怡康路29号
代理机构传真:85512649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海松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1、68505863;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51868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