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3
招标编号: HTZB2013-7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保障性住房综合小区工程 招标已由 长发改审批字【 2011 】 728 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长春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景观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保障性住房综合小区景观工程
2.2工期: 2014年8月25日 —— 2015 年8月5日
2.3招标范围:总用地面积10.9125公顷,建筑面积219418.32平方米,绿地率:31.22;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星村,东至英俊大街、南至机场快速路、北至英康路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 3 年( 2011-2013 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5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至 2014 年 7 月 29 日 ,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项目经理相关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 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到长春市西安大路 2553 号民航大厦 411 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8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市西安大路 2553 号民航大厦 512 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 号民航大厦4 楼411 室
联系人: 周女士 电 话: 0431-8793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