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公司现就“苗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苗木采购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4-G1-0067-HS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采购内容:采购苗木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供应商要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购买:
时 间: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5日(工作日)
地 点: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靖西县新靖镇城东路392号,靖西县发改局大门旁)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出具日期在报名期限内);(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14年1月至9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8)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否则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交纳;投标人应于2014年10月28日至2014年10月30日下午17:30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百色分行向阳支行;
银行账号:2110610209201026062。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10月30日下午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江滨一路A7号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10月30日下午15时30分在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江滨一路A7号三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代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罗慧琴
联系电话:13768460886、0776-2861999
传真:0776-2861999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百色市江滨一路A7号三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