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0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绿化的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 :询价编号 :KFQXJ20141113
公司:
我中心要采购如下货物,请按下表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投标单位将有关文件资料(树苗图片)报价请于 2014年11月25日下午 4: 00前密封盖章送至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扬州市维扬路 108号 9楼 902室),逾期将不予接收。
3、请将包括“到货时间”、“合计数”在内的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
4、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合同履行结束后退还,不计利息。
5、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 3年内不得进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6、咨询电话:0514- 87962881
供应商名称(公章):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到货时间 | |
1 | 樱花(晚樱) | 杆径(10cm)、蓬径(2.5-3m)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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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碧桃(花桃) | 杆径(10cm)、蓬径(3-3.5m)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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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人民币(大写) ¥: | ||||||
报价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其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方具有本行业类似成功业业绩,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2、能提供 2小时响应、 4小时到达现场的优质、快速售后服务; 3、首次参与开发区报价的供应商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行业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一个类似本项目的经营合同原件备查。 4、报价具体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 |||||||
备注 | 报价中含:树木-运输—保险—种植-养护-售后服务 -税金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