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7
内容:
招 标 公 告
PYJS1504030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阳县新兴产业园万船大道北侧景观绿带工程 已 由 平阳县发改局 以 平发改投资 [2014] 9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阳县滨海新区万船大道北侧景观绿化、硬质铺装、厕所及相关配套水电等,西起海涂三河,东至经五路,总面积约 19000平方米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资金估算约812万元,工期:18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4月 7日至 2015年4月 13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项目在线”窗口下载,澄清、答疑网址同上。
5. 刷卡、报名时间:
2015 年 4 月 7日至 2015 年 4 月 24日,09:00-16:30(工作日)。
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4 月 28日9时30分,地点为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地址:平阳县鳌江镇柳浪路 1号
联系人:王婷婷、胡欣欣联系人:周工、肖工
电话: 0577-63705227
电话: 13615877994、13606874516
传真: 0577-86071211